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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富二代”最有效的“惩罚”

来源: 《羊城晚报》 作者: 木梅 时间: 2015-02-04 阅读:

莫斯利是加拿大渥太华的一个“富二代”,父亲是一名地产商。仗着自家有钱,莫斯利从小就非常专横霸道,经常惹是生非,父母虽也极力管教过他,但由于方法不当和缺少持久性,都无济于事,莫斯利依旧劣性难改,我行我素。

在莫斯利17岁那年,一个周五的下午,他因酒后驾车,在街头撞死了一名漂亮的初中生爱丽丝。

悲痛欲绝的爱丽丝父母随即将他告上法庭,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,莫斯利有可能受到终身监禁的处罚。但当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爱丽丝父母绝对会同意这一处罚的时候,他们却作出了让所有人惊讶的举动,他们要求法官和陪审员支持他们以下的诉求:判处莫斯利在每个周五的下午到邮局给他们汇10美元的赔偿金,一直持续10年。而且,每次都要在汇款单附言栏上写上一段话:“是我的鲁莽造成了花季女生爱丽丝的死亡,对此我深表愧疚!”如果莫斯利不按时汇款或忘写了附言,他们将有权随时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。

结果,这个意外的诉求得到了法官和陪审团的同意,莫斯利本人也欣喜若狂,因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了,处罚金也太少了,10年总共加起来还不到5000美元,对他们家来说,就如同九牛一毛!

从被告席上下来的莫斯利,开始时每周都能准时给爱丽丝的父母汇款和写上附言,但他似乎并没从这件事中获得教训,依旧和往常一样,甚至变得更加大胆嚣张。

周围的人都埋怨起了爱丽丝的父母,觉得他们被莫斯利的家族势力吓破了胆,没有让这个恶棍受到应有的惩罚,但爱丽丝的父母对此既不解释也不反击。

一年多后,情况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,莫斯利变得越来越消沉和越来越无活力,坏事也做得少多了。

等到了第三年,莫斯利终于受不了了,他跑到爱丽丝父母面前,请求他们宽恕自己。他痛哭流涕地说道:“每当我在附言栏里写到爱丽丝这几个字时,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她惨死的情形,这让我感到非常的痛苦,愧疚自责无法形容,夜难眠饭不思。”

最后,莫斯利真诚地说:“我以后一定会痛改前非,不再胡作非为为害他人了!”

“好吧,从今以后,你不必再给我们汇赔偿金了。”直到此时,爱丽丝的父母才站出来向所有曾误解过他们的人解释。

原来,爱丽丝的父母觉得,对于女儿的死,如果向莫斯利索要高额的赔偿金,即便是再高的价,对方也能拿得出来,而且,莫斯利很可能不会为此感到不安和愧疚,难以从中吸取教训,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赔钱了;如果让他锒铛入狱,终身监禁,他或许会得到保释或者提前减刑出来,同样难以让他痛改前非。更何况,女儿已经死了,自己要钱或者把对方告进监狱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?倒不如通过另一种方式拯救一下他,毕竟他还年轻,浪子回头金不换呀!

最终,他们想到了这样一个奇妙方法,让莫斯利良心发现。可喜的是,他们最终成功了,因为在此之后,莫斯利真的吸收了教训,变成一位热心公益事业和爱帮助他人的人。

有时,对犯过错的人的最有效惩罚不是高额的罚款,也不是让对方锒铛入狱,而是让他们的良心饱受谴责、自主反省、真心悔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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