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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鱼论战[原文+翻译]

【题解】公元前638年,宋、楚两国为争夺中原霸权,在泓水边发生战争。当时郑国亲近楚国,宋襄公为了削弱楚国,出兵攻打郑国。楚国出兵攻宋救郑,就爆发了这次战争。当时的形势是楚强宋弱。战争开始时,形势对宋军有利,可宋襄公死抱住所谓君子“不乘人之危”的迂腐教条不放,拒绝接受子鱼的正确意见,以致贻误战机,惨遭失败。子鱼的观点和宋襄公的迂执形成鲜明对比。子鱼,宋襄公同父异母兄目夷的字。他主张抓住战机,攻其不备,先发制人,彻底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,这样才能夺取战争的胜利。

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战争经过及宋襄公惨败的结局,后半部分写子鱼驳斥宋襄公的迂腐论调:总的先说“君未知战”,后分驳“不以阻隘”、“不鼓不成列”,再驳“不禽二毛”、“不重伤”,最后指出正确的做法。寥寥数语,正面反面的议论都说得十分透辟。

原文】 

宋公及楚人战于泓(1)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(2)。司马曰(3)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(4)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(5),门官歼焉(6)。
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(7),不禽二毛(8)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(9),不鼓不成列(10)。”

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(11),,隘而不列(12),天赞我也(13)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一胡一 耇(14)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(15)!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(16)。三军以利用也(17),金鼓以声气也(18)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(19)。”

──选自《十三经注疏》本《左传》 

译文

宋襄公与楚军在泓水作战。宋军已摆好了阵势,楚军还没有全部渡过泓水。担任司马的子鱼对宋襄公说:“对方人多而我们人少,趁着他们还没有全部渡过泓水,请您下令进攻他们。”宋襄公说:“不行。”楚国的军队已经全部渡过泓水还没有摆好阵势,子鱼又建议宋襄公下令进攻。宋襄公还是回答说:“不行。”等楚军摆好了阵势以后,宋军才去进攻楚军,结果宋军大败。宋襄公大腿受了伤,他的护卫官也被杀死了。

宋国人都责备宋襄公。宋襄公说:“有道德的人在战斗中,只要敌人已经负伤就不再去杀伤他,也不俘虏头发斑白的敌人。古时候指挥战斗,是不凭借地势险要的。我虽然是已经亡了国的商朝的后代,却不去进攻没有摆好阵势的敌人。”

子鱼说:“您不懂得作战的道理。强大的敌人因地形不利而没有摆好阵势,那是老天父帮助我们。敌人在地形上受困而向他们发动进攻,不也可以吗?还怕不能取胜!当前的具有很强战斗力的人,都是我们的敌人。即使是年纪很老的,能抓得到就该俘虏他,对于头发花白的人又有什么值得怜惜的呢?使士兵明什么是耻辱来鼓舞斗志,奋勇作战,为的是消灭敌人。敌人受了伤,还没有死,为什么不能再去杀伤他们呢?不忍心再去杀伤他们,就等于没有杀伤他们;怜悯年纪老的敌人,就等于屈服于敌人。军队凭着有利的战机来进行战斗,鸣金击鼓是用来助长声势、鼓舞士气的。既然军队作战要抓住有利的战机,那末敌人处于困境时,正好可以利用。既然声势壮大,充分鼓舞起士兵斗志,那么,攻击未成列的敌人,当然是可以的。”

(陈必祥) 

【注释】

(1)宋公:宋襄公,名兹父。泓:泓水,在今河南省柘(zhè这)城县西。(2)既:尽。济:渡过。(3)司马:统帅军队的高级长官,此指子鱼。(4)陈:同“阵”,这里作动词,即摆好阵势。(5)股:大腿。(6)门官:国君的卫士。(7)重(chóng从)再次。(8)禽:通“擒”。二毛:头发斑白的人。(9)寡人:国君自称。亡国之余:亡国者的后代。宋襄公是商朝的后代,商亡于周。(10)鼓:击鼓(进军)。(11)勍(qíng情)敌:强敌。勍:强而有力。(12)隘:这里作动词,处在险隘之地。(13)赞:助。(14)一胡一 耈(gǒu苟):很老的人。(15)何有于二毛:即“于二毛有何(爱)。”(16)服:向敌人屈服。(17)三军崐:春秋时,诸侯大国有三军,即上军,中军,下军。这里泛指军队。用:施用 ,这里指作战。(18)金鼓:古时作战,击鼓进兵,鸣金收兵。金:金属响器。声气:振作士气。(19)儳(chán谗):不整齐,此指不成阵势的军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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