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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幸福的人

幸福,正如前已揭示的那样,部分依靠外界环境,部分依靠个人自身。在本书内,我们考察了依靠个人自身的那部分,并且得出这样的结论,在与个人自身相关的范围内,幸福的诀窍是十分简单的。许多人——我想前已提及的克罗齐先生也应包括在内——认为,如果没有一种多少带有宗教色彩的信仰,那么幸福是不可能的。许多自己并不幸福的人认为,他们的忧伤有着复杂而高度理智化的原因。我不相信这些是幸福或不幸的真正根源,我认为它们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。一个快乐的人通常会信仰快乐的东西,而一个不快乐的人则往往采用不快乐的信仰,两者都将自己的幸福或不幸归因于各自的信仰,而真正的因果关系都截然相反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,某些东西是不可缺少的,但这些东西也很简单:衣食往行、健康、情、成功的工作和来自同伴们的尊敬。对某些人说,为人父母也是很必需的。在缺少这些东西时,只有不平常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,但如果一个人并不缺少这些东西,或通过一番并不大的努力能够获得它们,但他仍然感到不幸福时,那他肯定有着某种心理上的失调。如果这种失调非常严重,他就应该找神病医生去治疗,但在一般的情况下,只要地妥善地安排好各种事务,那么这种失调仅仅依靠自身就能治好。在外界环境不是绝对地多灾多难的地方,只要一个人的热情和兴趣向外而不是向内发展,他就应该能够获得幸福。因此,在教育中或在调整自我以适应环境的企图中,我们的努力方向应该是,极力避克自私自利的欲望,尽量获得那些阻止我们的思想永远专注于自我的情感和兴趣。大多数人在监狱里是不会感到幸福的,这是他们的天;但是,将我们紧锁在自身情感内的做法,何尝又不是在建造一所更加糟糕的监狱呢?在这类情感中,最常见的有。恐惧、妒忌、负罪感、自传和孤芳自赏。在这些情感中,我们的欲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,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,仅仅担心它在某方面会伤害我们或不能满足我们的自我需要。人们极不情愿承认事实,急切地想躲进暖和的谎言长袍里,主要原因当然是恐惧感。然而现实的荆棘撕破了长袍,寒冷刺骨的风从撕开处长入,这时已经惯7暖舒适的人,比一个从一开始就很苦磨练自己的人,要遭受更多的痛苦。况且,那些自欺者往往心里也知道他们在欺骗自己,他们整天恐惧多疑,生怕某些不利的事情会迫使他们艰难地面对现实。

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感的最大缺陷之一是,它们很少使生活丰富多彩。一个只自己的人,当然不会由于的杂乱而受人指责,但到最后他必然会感到烦闷之极,因为他热的对象永远没有变化。一个受着负罪感折磨的人,必然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。在整个广大无垠的宇宙中,最重要的东西,在他看来,莫过于自己的品高洁。某种形式的传统宗教,其最大的缺憾在于鼓励了这一特殊的自我专注。

一个幸福的人,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,他具有自由的和广泛的兴趣,凭着这些和兴趣,同时凭着它们使他成为他人的和兴趣的对象,他获得了幸福。能成为被的对象,固然是幸福的一大源泉,然而索取的人并不就真的能够得到。广义说来,得到的人正是给予的人。不过,如果象为了利息而放债那样,一个人在打细算之后才给别人以,这是无益的,因为有算计的不是真诚的,得到的人也不会感到它是真诚的。

那么,一个被囚于自身之内因而感到不幸的人,又该怎么办了?只要他继续念叨着自己不幸的原因,他就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,因而跳不出这一恶的循环。如果他要跳出来,他就得借助于真实的兴趣,而不是指望那些被当作药物一般接受的做作的兴趣。虽然困难确实存在,但如果他能正确地诊断自己的问题所在,他能够做的还 是很多的。例如,如果他的问题在于意识或无意识中的负罪感,那么,他首先可以使自己的意识明白,他没有理由感到自己罪孽深重,然后按照我们前几章指出过的方法,把合理的信念深植于无意识之中,同时使自己关注于属于中的活动。如果他成功地消除了负罪感,那么真正客观的兴趣是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的。如果他的问题在于自怜,那么他首先可以让自己明白.在他周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幸,然后再用上述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。如果他的问题在于恐惧感,那么让他做一些有助于培养勇气的练。自古以来,战场上的勇敢就被认为是一种美德,而且对于男孩和男青年的训练,主要是培养那种视打仗如此戏的品格。然而道德的勇气和智慧的胆略却不曾引起人们同样的重视,虽然这些品质,也有自己的培养方法。每天你至少得承认一个令你痛苦的真理,你会发现这与童子军的日课一样有益。你得学会去如此感受:即使你在道德上、才华上远不如你的朋友们(当然事实并非如此),人生依旧值得体验。这种练,如果能持续几年,最终必定能使你坦然地面对事实,并且在你这样做时,使你从大范围的恐惧中解脱出来。

当你战胜了自我专注的病,至于以后能有什么样的客观兴趣,那只能是你的天和外界环境的自然而然的结果,你就不必为此徒费心神了。不要一开始就对自己说:“如果我能迷上集邮,我准会幸福。”并因而开始收集邮票,因为你结果也许会发现集邮并无多大乐趣。只有真正让你感兴趣的东西才会对你有益,不过,一旦你学会了不再以自我为中心时,真正客观的兴趣就会产生,对此你完全可以相信。

在很大的程度上,幸福的生活就是快乐的生活。职业道德家们太偏重于自我制,因而他们把重点放错了地方。有意识的自我制,使一个人变得专注于自我,并清楚地知道他所作的牺牲,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:在当前的目标上,他往往失败;在最后的目标上,他几乎总会落空。人们需要的并不是自我克制,而是那种外向型的兴趣,后者能产生自发的、不做作的行为——这种行为在一个专注于追求自身修养的人那儿,是只有依靠有意识的自我制才能做到的。在这本书中,我似乎是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在写作,也就是说,我认为幸福便是快乐,但真正的享乐主义者所提倡的行为,与清醒的道德家所提倡的行为,在总体上并没什么不同。不过,道德家往往——当然并非总是——重视行为,而轻视心理状态。其实,不同行为的效果之所以存在着巨大的差别,乃是因为行为者当时的心理状态不同。如果你看见一个孩子即将被淹死,但你凭着救援的直接冲动去救他,那么等你从水中出来时,你的道德并没有受到半点损害。然而如果你对自己说:“去救援一个无助的人是美德的一部分,我想做一个有美德的人,所以我必须去救这个孩子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事后的你比事前的你,只能是更坏。在这个极端的例子里能够适用的东西,同样适用于许多其它较不明显的事情。

在我与传统的道德家们提倡的人生态度之间,存在着另一种更加微妙的差别。例如,传统道德家往往会说,情不应该是自私的。在一定的意义上,这是对的,也就是说,情的自私不应超过一定的限度。然而,毫无疑问的是,应该具有这种质,即一个人能从成功的情中获得幸福。如果一名男子向一名女子求婚,理由是他真诚地希望她幸福,同时认为她能给他带来自我克制的理想机遇,那么在我看来,那女子能否定全满意是成问题的。毋庸置疑,我们应该希望自己所的人幸福,但不应该用它取代我们自己的幸福。实际上,一旦我们对他人或身外之物产生了真正兴趣时,那么自我克制学说所包含的自我与他人的对立使立刻化为乌有。由于有了这种兴趣,人才会感到自己是生命之流的一部分,而不象台球自身只是一个坚硬的实体,除了互相碰撞以外,不再与其它台球发生任何关系。所有的不幸都基于某种分裂或不和谐: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不和谐,导致自我的分裂;由于自我和社会的连结要靠客观兴趣和的力量,一旦缺乏这种力量,又会导致自我和社会的不和谐。一个人,如果他是幸福的,就决不会遭受这两种分裂所带来的痛苦;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对抗自我,也不分裂来排斥世界。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,自由地享受着它给予的壮丽景象和快乐的时光;他不被死亡的念头所困扰,因为他感到他与后继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鸿沟。

将自我完全自然地融化于生命之流中去吧,美妙无穷的幸福在向你招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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